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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雷檢測儀器設備作業指導書(四)
1. 檢測要求和方法
7.1 建筑物的防雷分類
7.1.1檢測中使用到的儀器:
激光測距儀:SW-150,測量建構筑長、款、高
經緯儀:DE2A,測量建構筑長、款、高
鋼卷尺:DL9150。測量建構筑長、款、高
7.1.2 建筑物的防雷分類
建筑物應根據建筑物重要性、防雷檢測儀器設備使用性質、發生雷電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,按防雷要求分為三類。分類方法按照本作業指導書第四條或GB 50057-2010中第3.0.2條、3.0.3條、3.0.4條和4.5.1條及GB/T 21431-2015附錄A的規定確定。
防雷分類中關于年預計雷擊次數的計算詳見自動計算軟件《2010建筑物防雷設計年計算雷擊次數計算表》。
7.2 接閃器
7.2.1檢測中使用到的儀器:
數顯卡尺:111-101,測量接閃器規格,接閃器焊接長度;
鋼卷尺:DL9150,測量接閃器高度,接閃帶支架間距、高度。
拉力計:HP-500,測量避雷帶支架的承受力。
等電位測試儀:FW 3700P,測量接閃器之間焊接的過渡電阻。
1.2.2 要求
1.2.2.1 接閃器的布置,防雷檢測儀器設備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布置接閃器時,可單獨或任意組合采用接閃桿、接閃帶、接閃網。
2. 表1接閃器布置
建筑物防雷類別 | 滾球半徑 hr(m) | 接閃網網格尺寸 (m) |
類防雷建筑物 | 30 | ≤5×5或≤ 6×4 |
第二類防雷建筑物 | 45 | ≤10×10或≤ 12×8 |
第三類防雷建筑物 | 60 | ≤20×20或≤ 24×16 |
7.2.2.2 接閃器的材料規格、結構、小截面積和安裝方式等應符合GB 50057-2010中4.2.4、4.3.1、4.4.1及5.2條的規定。
7.2.3 檢測
7.2.3.1檢測時,應用游標卡尺測量接閃器的直徑,防雷檢測儀器設備焊接搭接長度;其規格應符合GB 50057-2010第5.2條接閃器的規定;
7.2.3.2檢測時,用鋼卷尺測量接閃帶高度、接閃帶支架間距、接閃網格尺寸,其規格應符合GB 50057-2010 第5.2條或GB/T 21431第5.2.1.1條的規定。
固定支架的高度不宜小于 150 mm。
明敷接閃導體和引下線固定支架的間距
布置方式 | 扁形導體和絞線固定支架的間距 (mm) | 單根圓形導體固定支架的間距 (mm) |
安裝于水平面上的水平導體 | 500 | 1000 |
安裝于垂直面上的水平導體 | 500 | 1000 |
安裝于從地面至高 20 m垂直面上的垂直導體 | 1000 | 1000 |
安裝在高于 20 m垂直面上的垂直導體 | 500 | 1000 |
7.2.3.3 檢測時,應肉眼檢測接閃器是否有防腐處理,焊接是否飽滿,搭接長度是否符合GB 50343-2012第6.2.4條規定;截面是否銹蝕1/3以上;接閃器上是否纏繞其它線纜、接閃器是否有倒伏、斷裂、接閃帶支架是否有松動,并用拉力計HP-500檢測接閃帶支架是否可以承受49N的垂直拉力。
7.2.3.4 檢測時,應測量并計算突出天面的風帽、放散管、電梯機房等是否處在接閃器的保護范圍內。
7.2.3.5 檢測時,應檢測接閃桿與風帽、放散管等之間的距離是否滿足GB 50057-2010 第4.2.1條的規定,
7.2.3.6 屬于類防雷建筑物的,其獨立接閃桿與被保護建筑物地面上的距離應大于3m。
7.2.3.7 高層建筑不應在女兒墻上暗敷接閃器。
7.2.3.8 接閃帶在拐角處應按照女兒墻的走向布置,彎曲的角度不小于90°,半徑不宜小于圓鋼直徑10倍,扁鋼寬度的6倍。接閃帶通過伸縮縫沉降縫處時,應將接閃帶向側面彎成半徑為100mm弧形。
7.2.3.9 煙囪的接閃器應符合GB 50057-2010中4.4.9條的規定。
7.2.3.10 接閃器的焊接、接閃器與引下線的焊接等過渡電阻不應大于0.2Ω。
7.2.3.11 未盡項目詳見GB/T 21431-2015 第5.2條規定。